和男友回家過年,訂婚宴上,他媽媽拿出厚厚一疊協議,說是親戚專門找律師起草的,算是給兩人的訂婚禮物。
我低頭一看。
“女方同意彩禮18萬8帶回男方家。”
“離了婚,房子歸男方所有。”
......
這訂婚禮物可了不得,哪裡是要簽婚前協議,明明是簽的賣身契,伺候一家吃喝還一毛錢拿不到的那種。
看著旁邊支支吾吾的男朋友,我心涼了半截,轉身預約了引產手術。
“江曉然,你個賤人,懷著我們家的骨肉你還想跑到哪裡去!”
我看著塑料箱裡還冇發育完全的男胎,譏諷一笑,“給,你的大孫子,還給你!”